正义网株洲4月9日电(通讯员 文敏)今年34岁的何某是株洲县某村的村民,因无钱给女儿交学费,他不惜铤而走险持“枪”抢劫。4月9日,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何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2013年3月3日凌晨6时许,犯罪嫌疑人何某骑摩托车来到县城镇上,停车后便从摩托车座椅下取出一把仿真手枪,在人流量比较大的超市附近等候,伺机对路上的单身女性实施抢劫。此时,正好一女子罗某从超市朝何某的方向走来,于是,何某迎面走到罗某面前,双手抢夺罗某的手提挎包,并掏出仿真手枪对其进行威胁。罗某不从,向其反抗,何某遂用仿真手枪朝罗某后脑砸去,仿真手枪当场损坏。何某见状拿着罗某的挎包骑上摩托车就向江边逃跑。受害人罗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3月25日,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被抢物品中除600余元现金被何某挥霍外,其余物品均被其丢弃到了江中。
(原标题:男子持仿真枪抢劫被批捕 自称为筹女儿学费)